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沈阳、青岛、秦皇岛市旅游局(委): 为进一步做好奥运旅游服务与旅游安全工作,根据国家旅游局《关于做好奥运服务与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请各奥运主、协办城市的旅游部门在奥运期间建立旅游信息日报制度, 8月1日至9月30日,每日汇总当日旅游相关信息(包括旅游服务质量信息、旅游投诉信息、旅游安全信息),按附表格式填报,于当日17时前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国家旅游局。
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○○八年八月一日
版权所有:上海旅游信息网 制作维护:汉南网络 ©2007 - 2008 www.565ok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Powered by Hannan 沪ICP备07015502号